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由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害賠償限額維持2000元不變。交強險最高賠償20萬元。
無責賠償限額按同比例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害賠償限額保持100元不變。
交強險怎么賠?
1.接到被保險人或受害人報案后,應詢問有關情況,并立即告知被保險人或受害人具體賠償程序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傷亡或事故當事人未投保,應提醒事故當事人立即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2.保險人應對報案進行詳細記錄,并統一歸檔管理。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人應當在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以理賠須知的形式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件和資料。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進行核實,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個工作日內賠償保險金。
4.理賠須知必須通俗易懂,并根據實際情況核對以下與賠償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申請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原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簡易事故處理書、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法院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仲裁書、車損評估單、修車發票、財產損失清單、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用報銷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傷殘鑒定證明、死亡證明、贍養人證明、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