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范圍和金額
1、人身傷亡賠償限額:被保險人或第三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最高賠償金額為18萬元(有責任)或18000元(無責任)。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包括被保險人或第三方因交通事故導致的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等,最高賠償金額為18000元(有責任)或1800元(無責任)。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包括其他車輛、建筑物、路燈等財產損失,最高賠償金額為2000元(有責任)或100元(無責任)。
交強險賠償范圍和金額
交強險免責四種情況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交強險繳費標準如下:
(一)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二)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
交納費用:實行全國統一標準。
1、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車:1050元每年;6座(含)以上:1100元每年
2、企業6座以下非營業汽車:1000元每年;6-10座:1190元每年;10-20座:1300元每年;20座以上:1580元每年
3、機關6座以下非營業汽車:950元每年
4、2噸以下非營業貨車:1200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