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怎么處罰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一次記3分,罰款200元。
2、普通道路,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般是罰款100元,不記分。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一次記12分,罰款200元。
4、駕駛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5、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一次記6分,罰款200元以下,記6分。
6、在普通道路逆行的,罰款200元,一次記3分。
機動車通行的法律規定:
1、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2、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3、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標準有哪些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2、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