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最高賠付多少
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強險最高賠付多少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在我國交強險是每臺車都必須購買的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購買的車險。交強險的賠償方式和金額主要是與車主的責任有關,全責時,最高可賠付20萬元;車主無責時,最高可賠付1.99萬元。很多車主為了給自己的車輛多一份保證,會選擇購買其他的商業保險。
交強險與商業險的區別
1、原則不同。
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是否負有責任、負有多大責任,保險公司將在6萬元責任限額內予以優先賠付,這樣規定既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如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也減輕了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而商業險采取的是過錯賠償原則,即保險公司是根據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負的責任來確定其賠償限額,即“有責賠付”,體現了商業險的價值追求。
2、目的不同。
交強險不以贏利為目的,各大保險公司對交強險實行分開管理、單獨核算,無論盈虧,不得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保險公司只是根據國家法律和中國保監會的規定,充當了一個代辦人的角色。以贏利為目的,則是商業險的本質特征。
3、涵蓋的范圍不同。
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風險,而且不設免賠率(額),其保障范圍大大超過了商業險。
而商業險則規定了名目繁多的免責條款和免賠率(額),這使得商業險的種種弊端暴露無疑。
4、作為被告時條件不同。
在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中,受害人可以直接把交強險保險公司列為被告;或在訴訟時,法院根據被保險人的申請,將交強險保險公司追加為被告。
在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中,即使被保險人參加有商業險,受害人也不能將其列為被告。只有待判決生效后,當交強險不足以賠付給受害人造成的各種損失時,被保險人才有資格依據有關證據和生效判決,向商業險保險公司理賠;如果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或雙方對理賠數額存在較大分歧時,被保險人才可以將商業險保險公司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5、交強險由國家指定,商業險則由保險人自主選擇。
交強險保險公司由國家指定,機動車不參加交強險則不予登記,不允許上路,并規定了極為嚴厲的處罰措施。
而商業險保險公司則由被保險人自己選擇,是否投保?投保多少?是被保險人的權利,他人則無權干涉。
因此,交強險和商業險保險公司可能是同一個保險公司,也可能不是同一個保險公司。
交強險與商業險的賠償順序
交強險與商業險的賠償順序是,先交強險賠付,再商業險賠付。
兩個險種的賠償原則以及賠償順序是不一樣的,交強險所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里面,不論是否有責任,保險公司都是會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商業三者險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里面的責任,來認定其賠償責任。
交強險與商業險可以分開買嗎
交強險和商業險可以分開買,交強險是國家要求需要強制繳納的車險險種,而商業險則是保險公司推出的,有一定盈利性質的,車主可以自行選擇投保。因此,交強險和商業險實際上是可以分開投保的,只是分開投保的話在出險的時候可能會有些麻煩。